政府机制的失效与高效

江苏丰县校车事故的发生实在令人目瞪口呆: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后,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,全国各地展开校车安全检查,但时隔不到一个月,就在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氛围中,丰县再次发生这样的恶性事故,而事发道路只是一条人员车辆稀少的乡村土路,车辆翻入的水沟也只有60厘米深。无论如何,这是令人难以想象,也难以接受的。

不仅如此,我还注意到,就在事发当天,丰县政府网针对民众的来信,由首羡镇政府作出回应,列举了校车管理的四项措施,事实证明这些“措施”不过是聋子的耳朵。从有关新闻中我们还得知,这次事故发生在丰县校车安全整治期间,事故车辆是整治后的第一天运营。

也就是说或,丰县地方政府在正宁校车时候发生后并非没有采取“措施”,但这些措施全都流于形式,致使发生完全不该发生的悲剧。丰县网在回复民众问题时提到的四项措施中的一项包括这样的内容:“对全镇中小学校校车的车辆安全、车辆保险灯情况开展深入调查;对校车监视员的驾驶资格和驾龄进行严格审查,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予以剔除。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。在学生上学、放学两个时间段,落实专门人员,对超载超速、逆向行驶等违章违规人员,进行严肃查处,确保每辆校车按交通规则行驶、按制定的相关规定行驶。”但媒体报道说,这辆校车属驾驶员私人所有,“整治校车时发现其不挂靠学校,在手续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,11月30日起停运整治。”也就是说,该车当天运送学生的行为属于私下违规偷运。但偷运行为如何能够得到校方的同意?对于该校车长期超载,事发当天也可能存在超载问题,地方政府始终不肯给于正面答复。

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看到,即使在“严厉整治”期间,政府出台的所谓措施,也只是形式主义的花拳绣腿,并不是从真正解决问题的角度出来,实事求是地消除隐患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丰县政府的管理完全失效。丰县如此,其它地方呢?

另一方面,我们却可以看到,这样一个失效的政府机制,在处理另一类问题上又显得十分高效:一,校车事故发生后,丰县地方政府就连夜派人匆匆拖走了水沟里的校车(水沟中的校车并不影响交通),致使我们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任何一幅该校车的照片,缺少了这样直观的信息,当然不利于民众的知情和判断;二,事发后,丰县县委宣传部迅速出面“澄清”,称当天校车乘坐学生为29人,而民间说法却与此不同,面对越来越深入的媒体追踪,12月14日,丰县政府不得不承认实际承载47人(但是官员的话还为承载人数留了尾巴——“到底有多少学生上车,事发时车内有多少学生还在调查。”),但民间质疑声音不断,目前有网络消息仍有当日实际承载80多人,死亡学生在30人以上的传言,无法核实,也无法排除这种可能;三,有记者在微博上透露,采访记者到达丰县后,被当地政府迅速安排进高档宾馆,政府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多说丰县好话;四,媒体报道;“目 前,丰县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,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。交通部门牵头,会同各镇组建专门班子,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,对镇到村、村到村的所有道路及桥梁存在安全隐患的,限期整改,抓紧设立标志信号,不具备校车和农村班车通行条件的立即禁止通行。”五,徐州市、江苏省“再发严格校车安全管理通知”,将几个以副职为主的官员暂时停职,又一轮形式主义开始……

由于当地政府如此“高效”,到现在为止,我们对这次事故的很多基本信息都缺少了解,原因很明显,就是政府的阻挠和限制,就连不得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,也在20分钟后被“强行结束”,可见当地政府是如何不情愿让民众知情。和校车管理措施的完全失效相比,当地政府限制民众知情权的这些做法却相当有效,这表明政府在失去解决问题的效率后,却保持着极高的掩盖问题的效率。

而这样的对比不仅限于丰县地方政府,事发仅一天之后,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对丰县校车事故的报道就被普遍淡化,这样的淡化显然不是丰县政府能够做到的,站在丰县政府背后的是一个更为高效,更有维稳经验的政府体系。

因此我要再次强调,这是一个解决问题失效、掩盖问题高效的政府体系,没有全面的政治改革,这样的政府管制方式已很难继续承担服务社会的责任,这种政府机制的存在,已成为民众之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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